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理顺学校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职能和权责关系,建立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优化、监督有力、跟踪及时、管理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请各单位根据机构变动和岗位调整情况,确定本单位一名资产管理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
二、资产管理员职责
各单位资产管理原则上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由资产管理员具体承担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2.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物资等的申请购置、上报审批;
3.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统计报告、跟踪问效及其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变动、处置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员签字方可生效;
4.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学期进行一次抽查,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及时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上报本单位资产的报废情况,尤其对资产调拨、离退休人员、调离人员管理的各类资产要及时办理移交和管理人的变更手续;
5.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三、资产管理员的确定
(一)确定标准
1.资产管理员必须热爱资产管理工作,有责任心,熟悉本单位资产状况,掌握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2.资产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3.资产管理员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调动,应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离岗前资产管理员必须做好资产管理交接工作。
(二)确定方式
资产管理员由各单位推荐,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
(三)报送方式、时间
报送办法:填写《商丘师范学院XX单位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gzczcglk@sqnu.edu.cn
报送时间:2022年4月15日前
联系人:江林 宁红柳
联系电话:3057816 3057681
( 四)微信工作群
资产管理员请在4月15 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 加入“商丘师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群”,以便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8日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XX单位资产管理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