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4】57号)的文件要求和《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试行)》(商师政文〔2024〕47 号)精神,资产购置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所有使用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包括部门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等)购置新增通用资产,都必须编制新增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本次未填报预算的,原则上明年不采购。
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请根据工作需要、存量资产状况、财力情况、资产使用绩效等进行,填报《商丘师范学院2025年度新增通用资产配置预算表》,于2024年8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gzczcglk@sqnu.edu.cn。
联系人:宁红柳 3057681 江林 305781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