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减少待报废资产库存,优化办公教学环境,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商丘师范学院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校拟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严格遵照标准,规范申请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予报废,超过年限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应该继续使用,不予报废。
二、报废处置标准
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出现老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2.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市场型号淘汰、缺少主要部件无法再配,运转维护费过高的资产;
3.已超过使用年限,产品技术落后、运转耗能过高、使用效率低下的资产。
三、报废处置工作流程
1.各单位召开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办理拟报废资产入公物仓工作。在资产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商丘师范学院公物仓资产入库申请表》,完成审批流程(2025年5月31日前);
2.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资产状况和现场核查情况核定拟报废资产(2025年6月30日前);
3.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核定拟报废资产反馈至各单位,各单位最终确认并提交报废申请(2025年7月15日前)。
4.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报废处置流程完成报废处置工作(2025年10月31前)。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认真学习学校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由单位领导牵头,指定专人负责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2.各单位务必详细清点待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实物,报送材料务必做到账实相符。
联系人:宁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0370-305768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