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摸清资产现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商师政文〔2018〕48 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全校2024年度新增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一、资产盘点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商丘师范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入库和应入库未入库的资产、变动人员的资产情况。
二、资产盘点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10日。
三、资产盘点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资产盘点自查阶段
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0日。
1.资产盘点工作内容
各单位自行盘点本单位资产情况,根据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分3类进行梳理(账实相符、有账无物、有物无帐),根据程序审批后进行账实调整。
(1)账实相符资产:
系统填报资产使用人是否为本单位(部门)在岗实际使用人(如果是公用设备,具体管理人作为使用人),如不一致,各单位必须进行调整,没有贴标签的请及时贴上标签;
(2)有账无物资产:
①首先核实确认资产是否已不在,是使用人未移交已带走还是丢失、多次搬家时丢失、已经调剂到其他单位未完善手续等;
②如实物资产确实不在即归为盘亏资产,需写明具体情况和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已经调剂到其他单位未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
(3)有物无账资产:
①达到入账条件的,落实使用人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其他单位调剂而来未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
②未达到入账条件的低耗物品,根据规定加强使用管理。
③其他盘盈资产,写明具体情况和原因。
2.提交盘点工作报告
撰写本单位资产盘点报告,并对存在的盘亏资产、盘盈资产进行集中分类梳理并进行必要说明。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资产盘点工作报告(见附件1)和资产盘点明细表(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于2025年10月15日前反馈给资产管理处,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单位盖章。
(二)资产盘点核查阶段(抽查)
2025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6日。
资产管理处安排专人对单位盘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就有关问题提供咨询、进行复核和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具体时间资产管理处将提前联系通知各单位。
(三)相关问题处理阶段
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
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资产盘点报告中的相关问题及情况说明和抽查现场核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后,按程序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处理,重要事项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1.资产盘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列入本单位工作日程,单位分管领导要安排落实资产全面盘点工作任务,资产管理员加强本单位资产盘点具体事务的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绩效情况和本次盘点、抽查情况,评选2025年度“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请各单位领导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适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调整资产及使用人变动信息,做到资产账实相符,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联系人:宁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0370-305768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