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台账基础,切实做到账物相符、责任到人、管理规范,保障学校各类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商师政文〔2018〕48 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5年度新增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盘点范围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商丘师范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已入账和未入账的资产。
二、资产盘点时间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资产盘点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资产盘点自查阶段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30日。
1、盘点方式
本次资产盘点统一依托学校现有资产管理系统线上开展,全体教职工须登录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对本人名下保管、使用的全部资产逐一核对、自查确认,完成线上盘点工作,确保系统资产信息与实物完全一致。2025年度新增未入账资产,须尽快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并完成线上盘点。
2、操作说明
为规范盘点操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本次资产盘点的系统登录流程、操作步骤、资产核对要点、问题修改及提交流程等全部操作教程,已制作成专项教学视频。请全体教职工自行观看学习,严格按照视频教程规范完成线上资产盘点工作,确保操作合规,数据准确。
3.纸质版资产盘点汇总表在系统“我要清查”---“资产清查清单格式”中导出,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303室北。
(二)资产盘点核查阶段(抽查)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5日。
资产管理处安排专人对单位盘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就有关问题提供咨询、进行复核和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具体时间资产管理处将提前联系通知各单位。
(三)相关问题处理阶段
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31日。
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资产盘点报告中的相关问题及情况说明和抽查现场核查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后,按程序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处理,重要事项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资产盘点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重点工作,关系学校资产安全与资源统筹配置。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资产盘点第一责任人,须统筹安排本部门教职工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全体教职工须认真履职,全面梳理个人名下资产,杜绝漏查、错查、瞒报情况。
(二)逐项核对,确保准确。全体教职工须对照资产系统台账,逐一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使用状态、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对账实不符、信息有误、资产闲置、损毁报废等问题,严格按照视频操作指引在线提交修改、报备或处置申请,全面修正系统资产信息。
(三)按时完成,规范报备。请全体教职工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完成线上资产自查、核对、确认及提交工作,确保本次盘点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数据真实准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将适时对各单位、个人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盘点不彻底、信息不实、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五、咨询联系方式
盘点过程中,如遇系统登录、操作流程、资产信息核对等问题,可及时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宁红柳
联系电话:0370-3057681(666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