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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通知

2021年06月09日 09:48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商师政文〔201848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流程:

1)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文件要求,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网上商城选择符合配置标准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

2)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申请表》(在国有资产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交至国有资产管理科;

3)经学校研究同意后进行网上商城采购;

4)采购完成后,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接收和验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5)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发票、合同、验收单、设备家具实物照片)办理资产入库登记手续;

6)财务报账:使用学校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采购的设备家具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报账,使用部门经费、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由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自行报账。

2.办公设备家具配置要求:

1)所有办公设备家具应当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采购,未经允许在其他网购平台采购(如淘宝、京东等)或线下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不予办理国有资产入库和财务报销手续。

2)无论使用何种来源性质的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部门经费、科研经费等)采购办公设备家具,均需按照以上流程进行。

3)因特殊需要,超出配置标准或者网上商城采购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需在《商丘师范学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申请表》的申请事由栏目中写明采购原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采购。

3.办公设备家具配置联系人:宋老师(电话68066),李老师(电话61234)。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

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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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路55号
邮编:4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