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2年1月5日发布的商丘师范学院中德实验楼西侧道路路灯及电缆安装项目遴选公告中,第3.10条“本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本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3.11 条“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变更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资格(含二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