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475
2.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智能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40288.24元
最高限价:2640288.2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31780-1 |
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智能化项目 |
2640288.24 |
2640288.2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包段内容: 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智能化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有施工内容。)
5.2磋商供应商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复杂性,考虑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拆除、垃圾清运、建筑物保护、夜间施工、文明施工、防尘、防疫、磋商等费用。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项目实施地点: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商丘师范学院指定地点
5.5包段划分:1个
5.6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日期业主与中标方在合同中约定)达到验收条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6磋商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磋商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磋商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由拟派项目经理签字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在磋商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net)
3.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南角),加密电子磋商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磋商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西南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及以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参与本次采购的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370-305768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二楼210 。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焦翔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焦翔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56058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