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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30日 16:05  点击:[]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商丘师范学院委托,就艺术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同时也热烈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供配电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458

2.3项目地点:商丘师范学院艺术中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5项目预算及招标控制价:5440122.97元;招标控制价:5440122.97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工期:90日历天。

2.8质保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国家

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伍级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没有在建工程项目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 2023 1 月以来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3财务要求:202011日以来财务运行正常,即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020212022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投标人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往前,未被或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1201日至2023120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 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1221900 (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 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六、特别声明

6.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6.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 ,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6.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6.4.1 没收投标保证金;

6.4.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6.4.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六、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商丘师范学院

地址:商丘市平原路55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方式:0370-3057682

2.代理机构:河南省科教仪器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1-1号(顺河路与凌云路交口南20米路东)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364470

3.监 督 单 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 116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0-33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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