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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商丘师范学院智圆楼楼顶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4年05月30日 16:15  点击:[]

商丘师范学院智圆楼楼顶维修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校采磋商-2023-13号

2.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智圆楼楼顶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7000.00元      最高限价:2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次商丘师范学院智圆楼楼顶维修项目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智圆楼楼顶维修施工。

(2)磋商供应商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复杂性,考虑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拆除、垃圾清运、建筑物保护、夜间施工、文明施工、防尘、防疫、磋商等费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3)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4)质保期:非防水部分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外墙面的防渗质保期均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6.工期:自开工之日起,工期为45日历天(开工日期业主与中标方在合同中约定)达到验收条件。

7.地点:商丘师范学院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出具在本项目成交后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需提供在公告发布后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做到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则响应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

三、供应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商丘师范学院磋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做到一个文件(PDF格式)中,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zczbb@sqnu.edu.cn),采购人收到邮件并初审合格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和采购人收件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3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供应商及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为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均为签字、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递交时须整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商丘师范学院磋商报名表》放在文件最前面,文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供应商报名要求。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商丘师范学院2号办公楼3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商丘师范学院2号办公楼305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 55 号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方式:0370-305768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05月30日


 

关闭

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路55号
邮编:476000